一、申请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、澳门: (一)在香港、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,须前往探望的;(二)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,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、澳门会亲的;(三)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、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通回内地探亲,必须去香港、澳门会面的。 (四)必须去香港、澳门处理产业的;(五)有其他特殊情况,必须短期去香港、澳门的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有效身份证件
2.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(空表下载)
三、办理形式
窗口办理、网上办理
四、办理流程
1.收件 2.受理 3.审核 4.决定
五、收费信息
证照费:60元
六、办理地点
平顶山市新城区(县)湖滨路街道 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街道行政审批大厅号5楼C32、33、34室(窗口)
七、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, 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夏季:上午0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
冬季:0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。
八、办理时限
法定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
承诺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九、咨询电话
1.固话咨询:0375-3222090
2.手机咨询:13939966295
3.现场咨询:平顶山市新华区区(县)建设路街道11号西配楼楼出入境接待窗口室(窗口)
4.网上咨询地址:点击此处